頻譜改革

頻譜回顧 2014-2016

AMTA一直大力宣導改革澳大利亞的頻譜管理框架,因此歡迎政府決定在2014年進行 頻譜審查

從2014-16年度開始,AMTA積极參與了頻譜審查過程,當時政府發佈了《無線電通信法案》的初稿以供諮詢。

AMTA繼續支援政府對 1992年《無線電通信法》 以及頻譜分配和管理監管框架的根本性改革的持續承諾。

AMTA認為,頻譜管理立法和監管框架的改革有可能帶來:

  • 更及時、更高效的分配過程;
  • 降低工業、ACMA和澳大利亞政府的成本;和
  • 更靈活地部署和採用包括5G在內的新技術。

現有許可框架的缺點是眾所周知的。頻譜的及時分配和管理受到以下因素的阻礙:

  • 許可證設計和頻段規劃過於規範和殭化;
  • 許可證定價的不確定性和不一致;和
  • 澳大利亞政府和ACMA在頻譜分配方面的責任界限模糊不清。

2019年頻譜改革

AMTA認識到,政府圍繞 《2018年無線電通信法案 》的改革議程在2019年初停滯不前,我們期待在今年下半年重新參與監管和立法框架的改革。

至關重要的是,我們必須有一個適合目的的監管框架來支援5G的部署,以便在整個經濟中充分實現下一代移動技術的使能優勢。

AMTA認為,一個適合目的的監管框架必須基於以下基本原則:

  1. 許可框架需要靈活,並提供足夠的確定性,以鼓勵繼續投資。
  2. 靈活性意味著 – 簡化流程、技術中立的方法和對多用途使用的支援。
  3. 確定性意味著 – 許可證期限至少為 20 年;有明確界定的新分配的更新途徑。
  4. 明確界定現有許可證的續期途徑
  5. 分配必須是有效的和基於市場的;支援二級交易。
  6. 許可證持有人的財產權需要得到執行,以便許可證持有人能夠享受不受干擾和負擔的頻譜。隨著 5G 的推出和物聯網設備的相關激增,干擾管理將變得越來越重要。
  7. 絕不應將共用強加給許可證持有人。